詳題
第I部 導言
1. 簡稱及適用範圍
2. 釋義
2A. 對正式註冊、有限度註冊、暫時註冊及臨時註冊的提述的解釋
2B. 指定機構的涵義
第II部 管理局及委員會的設立及權力
3. 管理局的設立及組成
4. 管理局的宗旨
5. 委員會的設立及組成
6. 委員會的宗旨
7. 管理局及委員會的會議
8. 藉文件傳閱方式處理事務
9. 小組的委任
9A. 管理局及委員會可向醫務衞生局局長提供資料
第III部 註冊及執業證明書
10. 每個專業各自備有註冊名冊
11. 註冊名冊的刊登及註冊證據
12. 具備正式註冊資格的人
13. 正式註冊的申請
13A. 有限度註冊
13B. 暫時註冊
14. 註冊證明書
14A. 專業操守證明書
15. 臨時註冊
15A. 委員會舉行的考試
15AB. 藉虛假或有欺詐成分的申述或聲明獲得註冊
15B. 向管理局提出上訴
16. 獲註冊的人無執業證明書不得執業
17. (廢除)
18. 註冊證明書於處所內展示
第IV部 專業的控制
18A. 根據第15條提出的申請的人當作獲註冊
19. 適宜執業的處所
20. 公司可以生意或業務方式經營專業
21. 只限獲註冊的人從事專業
21A. 從事專業受監督或轉介規定所規限
第V部 紀律
22. 委員會的紀律處分權力
23. 委員會在研訊中的權力
24. 關於委員會的決定及命令的條文
25. 向上訴法庭提出上訴
第VI部 一般條文
26. 委員會可擬備執業守則
27. 罰則
28. 通知
29. 規例
30. 某些條文不適用於某些界別的人
31. 豁免訓練課程
32. 本條例不得減損其他條例
33. 管理局可指明格式
34. 醫務衞生局局長可發出指示
35. 修訂附表2
36. 關於《2025年輔助醫療業(修訂)條例》(2025年第33號)的保留及過渡條文
附表1. -
附表2. 指定機構
附表3. 關於《2025年輔助醫療業(修訂)條例》的保留及過渡條文